摘要:為確保小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正常使用,10月9日,《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這意味著廣大業主的物業即將建立“醫療保險金”。 外墻是否要修補?樓道是否要粉刷?水泵是否正常運行?下水管道是否有滲漏……這些問題關…
為確保小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正常使用,10月9日,《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這意味著廣大業主的物業即將建立“醫療保險金”。
外墻是否要修補?樓道是否要粉刷?水泵是否正常運行?下水管道是否有滲漏……這些問題關系到房屋、整棟樓宇、甚至整個小區物業的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
如今,大部分省會城市都建立了維修資金管理制度。10年前,南寧市也開始著手進行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準備工作,但由于種種原因,至今仍未建立住房維修資金制度,滯后于全國同類城市。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在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是絕大部分物業小區沒有按國家規定建立維修資金,特別是1997年以來建成交付的商品房需要維修的部位增多,但維修經費卻無法得到保證。
其次是歸集維修資金管理主體多樣性、歸集標準不一。目前收取和管理維修資金的有開發商,有物業公司,還有業委會;歸集標準也不一樣,有的按月、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收0.05~0.20元,有的一次性按戶收500~800元。
另外,現已歸集維修資金管理混亂,資金數目不清,資金安全狀況無法保證。由于資金管理主體眾多,又缺乏具體的法規支持和有效的監督機制,不少小區的維修資金繳存不易、管理不善、使用較亂,被挪用、侵占的現象時有發生,損害了業主的合法利益,并且引發諸多矛盾。
南寧市房產局有關科室負責人說,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少小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已過了保修期限,維修項目與支出也逐漸增多,并且將隨著年限的增長而增加,維修問題將會日益突出。因此建立物業維修資金,盡快開展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工作極為迫切。經過反復修改和完善,《辦法》終于與廣大市民見面,并將于1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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