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從自治區政府召開的全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上獲悉,我區將實行廉租住房租售并舉制度。凡符合我區低收入家庭條件,并屬于住房保障范圍的家庭均可申請購買廉租住房。 為何要出售? 一直以來,為了減輕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負擔,政府僅收…
昨日,從自治區政府召開的全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上獲悉,我區將實行廉租住房租售并舉制度。凡符合我區低收入家庭條件,并屬于住房保障范圍的家庭均可申請購買廉租住房。
為何要出售?
一直以來,為了減輕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負擔,政府僅收取租房者較低的房租。廉租住房租賃價格較低,使得住房保障資金籌措較為緊張。為了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昨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會議上,向我區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發出了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廉租住房實行租售并舉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以簡稱《征求意見稿》)的函。
誰能購買?
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凡符合我區低收入家庭條件,并屬于住房保障范圍的家庭均可申請購買廉租住房。申請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常住城鎮非農業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家庭無自住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標準;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要求的其他條件。同時,各地在批準保障對象購買時要優先考慮城市低保家庭。
出售價格如何定?
廉租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標準由各級物價部門會同同級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公布執行,并適時調整。廉租住房必須按照“不高于成本價或略低于成本價”的要求制定本地出售價格,出售價格原則上不能低于成本價的80%。
如何出售?
廉租住房可按份共有產權,即指地方政府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根據出資比例按份共同擁有同一套廉租住房產權,具體比例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住房保障部門出售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之日起3年內不得將廉租住房國有產權部分全部出售給購房人。自可以出售全部產權之日起,2年內購房人可按原購買價購買國有部分產權;2年后則需按市場價格購買。
可以上市銷售嗎?
廉租住房實行限期上市制度,規定自購買之日起,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只有取得全部產權并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補足土地出讓金和所有優惠稅費的廉租住房,方可上市交易,而當地政府具有優先購買權。將所購廉租住房進行上市交易后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已出售的可以繼承嗎?
對于廉租住房出銷售后的財產繼承,《征求意見稿》規定,只要所購廉租住房已取得完全產權的,其合法繼承人可依法繼承。未取得完全產權的廉租住房,且繼承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政府可通過回購的方式,將被繼承人所占廉租住房的份額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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